大连专业妇科医院检查
大连妇科医院健康咨询
当前位置:大连北医八医院 > 计划生育 > 宫外孕 > > 大连女性都应当了解的宫外孕的介绍

大连女性都应当了解的宫外孕的介绍

来源:大连北医八妇科医院 时间:2017-04-17 13:42
导读:很多的女性朋友们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宝宝,在正常的情况下受精卵和精子是在母体的子宫内着床发育的,但就是有很多的宝宝不是那样的听话的,她们是在母体的子宫外进行着床的,这

  很多的女性朋友们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宝宝,在正常的情况下受精卵和精子是在母体的子宫内着床发育的,但就是有很多的“宝宝”不是那样的听话的,她们是在母体的子宫外进行着床的,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宫外孕。而这就给孕妇带来非常大的伤害,是非常危害的一种情况,因为这样的情况很容易造成女性朋友们的大出血的发生,小编做了下面详细的有关宫外孕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给到那些准备做妈妈的女性朋友们一些提示,这样就可及时有效的避免宫外孕的发生。


 




 

  宫外孕早期症状常见的有:

  1、腹痛:下腹坠痛,有排便感,有时呈剧痛,伴有冷汗淋漓。破裂时患者突感一侧下腹撕裂样疼痛,常伴恶心呕吐。

  2、晕厥与休克:由于腹腔内急性出血,可引起血容量减少及剧烈腹痛,轻者常有晕厥,重者出现休克。

  3、停经:输卵管妊娠流产或破裂前,症状和体征均不明显,除短期停经及妊娠表现外,有时出现一侧下腹胀痛。检查时输卵管正常或有肿大。

  4、阴道出血:常是少量出血。

  5、其他症状:可以有恶心、呕吐、尿频。宫外孕的症状常常是不典型的,有的病人因大出血而发生休克,面色苍白,血压下降。

  诱发宫外孕的四大原因有:

  1、妇科炎症,在导致宫外孕的所有妇科炎症中,有三大疾病较为常见,其一是输卵管发育异常,其二是输卵管炎症,其三是慢性盆腔炎。此三者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输卵管粘膜皱襞粘连、输卵管腔狭窄及纤毛受损等。而这些结果,无疑是引发宫外孕的较直接性因素。

  2、宫外孕史,有过宫外孕史的女性,再发宫外孕的可能性就很大,但有趣的是再发宫外孕时一般发生在对侧输卵管。因此,再一次强调未准备生宝宝的女性一定要做好避孕工作。

  3、反复流产,随着传统观念的不断改变,婚前性行为导致人流日趋普遍,反复人流易引发宫外孕。目前宫外孕发生率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已增加5—6倍。人流次数越多,发生宫外孕的几率越大。

  4、孕卵游走,如果一侧卵巢排卵在受精后经过宫腔或腹腔移行到对侧输卵管,便称作孕卵的游走。由于移行过程中孕卵逐渐长大,当不能通过输卵管,即在输卵管着床时,就发生了输卵管妊娠。

  宫外孕的危害主要有:

  1、流产:完全性流产出血少,而不完全性流产,部分绒毛仍滞留于输卵管内,在一段时间内滋养细胞可继续侵入输卵管壁,引起反复出血。由于输卵管肌层的收缩力差,不能关闭开放的血管,因而出血较多。

  2、危及生命:约1/3的宫外孕病人在入院时处于休克前或休克状态,其休克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内出血量的多少及失血速度,同阴道流血量不成正比。

  3、再次宫外孕:曾发生过宫外孕的女性中,有10%~15%的人将再次发生宫外孕。这就是说,当患宫外孕切除一侧输卵管后,对侧输卵管仍有再发宫外孕的可能。

  4、破裂:孕卵的绒毛侵蚀管壁肌层及浆膜,形成输卵管破裂。可伤及小动脉,引起急性出血,在这种情况下,机体自身的凝血机制已不能完成止血任务,如果不及时诊治,病人会发生失血性休克,以致死亡。

  宫外孕对女性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如何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自己是否出现了宫外孕的相应的症状表现是十分的关键的,了解了上述的相关内容,对宫外孕有一定的了解,一旦自身出现相应的症状表现时,就及时到医院介绍检查,这样才能及时进行排除危险因素,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一旦出现症状表现后就要及时到医院就诊,这是对自己身体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的家人负责的表现。

阅读此文章的人,同时还浏览了以下专题:

 图片滚动
印象·北医八

[详细]

知名女医师团
刘慧德
刘慧德

毕业于大连医科大学,从事妇产科医疗专业40余年,临床工作经... [详细]

梁敏霞
梁敏霞

大连北医八医院妇科坐诊,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华北妇科学会会... [详细]

张丽娟
张丽娟

妇科微创,副主任医师中华医学基金会特邀组成员。 中华医学基... [详细]

王琳
王琳

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致力于妇科、乳腺科临床研究!对妇科疾... [详细]

成功案例
国之名医姜涛教授正式签约大连北医八医院

诚至金开日,旭日东升时!在喜迎建党99周年之际,国之名医姜涛教授正式签约大连北医八医院成立姜涛名医工作室。... [详细]

咨询/预约电话:0411-39836828

医院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畅通街1号 大连北医八妇科医院 版权所有

辽ICP备12004575号-35

*本站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站联系删除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